一、网络转载他人文章后,表明“侵删”可以免除责任吗?
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,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,并指明原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。除非著作权人声明可随意转载,即使文章没有“禁止转载”等标注,私自转载也是侵权的。网上流行的“侵删致歉”既无法改变侵权的事实,也不能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另外,如果转载新闻,内容是有关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或者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,根据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转载前需要取得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”,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转载的,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。转载时应注明新闻信息来源、原作者、原标题、编辑真实姓名,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。
你在翻译他人作品前应取得作者授权。翻译不改变原作品的内容,只是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。翻译权是著作财产权的一项重要权能,著作权人享有自行翻译其作品和允许他人翻译其作品的权利。
需要注意的是,作者授权他人翻译其作品,一般会限定翻译的语言种类,比如著作权人转让了俄文的翻译权,并不意味着英文的翻译权也转让给了他人。
你翻译后,将对翻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,但其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,发表前应征得原作者同意。
当然,为了不打草惊蛇,以防对方销毁证据,你也可以现对侵权证据进行固定再通知侵权人,可采用公证、时间戳的方式固定证据。
权利人可以使用时间戳来证明某一时间点侵权行为的存在,也可以用来证明某一时间点下作品的存在,比如用来证明作品的“在先发表”等事项。
如何操作:权利人在被告侵权页面上展示侵权作品并进行录屏,然后将该视频上传至时间戳平台进行时间验证,下载时间戳认证证书。该证书可用来证明被告在上述时间点存在侵权行为,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