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2月1日起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(以下简称“新规”)正式施行。这一司法解释针对离婚纠纷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社会热点问题作出细化规定,旨在平衡家庭利益与社会公序良俗。以下从大众最关注的五个方面,解读新规的核心变化。
一、离婚财产分割:房产加名≠平分,公平考量贡献与过错
新规明确,夫妻间房产归属不再简单以“登记名字”或“出资来源”一刀切,而是综合考量婚姻存续时间、共同生活情况、家庭贡献及离婚过错等因素。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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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房产加名后离婚:若婚姻时间短(如仅1-2年)且无重大过错,法院可能将房产判归原所有者,但需对另一方适当补偿;若婚姻存续时间长(如十年以上),补偿比例可能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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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出资购房:若父母转账时备注“借款”,视为夫妻共同债务;若备注“赠与”,则归子女个人所有。未明确备注的,全额出资房可判归出资方子女,部分出资则按比例分割。
典型案例:陈先生再婚后将婚前房加妻子名字,离婚时法院因婚姻存续十年且妻子对家庭有贡献,判决房屋归陈先生但需补偿250万元。
二、债务与逃债:假离婚避债?法律不再纵容
新规堵住了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漏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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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可起诉撤销财产分割条款:若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财产转移至配偶,导致偿债能力下降,债权人可举证请求法院撤销相关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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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控“挥霍”行为:如一方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大额打赏主播,超出家庭消费水平,另一方可在离婚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。
三、子女权益:抢娃、出轨者面临严惩
新规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明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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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夺、藏匿子女将丧失抚养权:夫妻纠纷中,若一方抢夺、藏匿孩子,法院可签发人身保护令,并在离婚时优先判另一方直接抚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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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轨者可能失去抚养权:违反忠实义务(如重婚、同居)的一方,在抚养权争夺中处于不利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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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养费与经济帮助:离婚时,若一方生活困难(如患病、残疾),另一方需提供经济帮助;家务劳动补偿取消金额上限,按实际贡献计算。
四、婚姻效力与财产处分:重婚、赠“第三者”财产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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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婚绝对无效:即使原配偶已离婚或去世,重婚关系仍无效,彻底堵住法律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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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与“第三者”财产可追回:婚姻期间,若一方为同居、重婚等目的将财产赠与他人,另一方有权要求全额返还。
案例:丈夫婚内多次转账给第三者,法院认定赠与违背公序良俗,判决第三者全额退款。
五、离婚程序优化:冷静期与分居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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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静期30天:协议离婚需经30天冷静期,期间可撤回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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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满一年自动判离: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,夫妻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,法院应当判离。
新规意义:平衡家庭与个人,树立正确婚恋观
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,既回应了“房产加名纠纷”“假离婚逃债”等社会痛点,也通过细化规则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婚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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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弱势群体:侧重照顾子女、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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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击道德失范行为:严惩重婚、转移财产等破坏家庭稳定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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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导家庭责任:通过家务补偿、经济帮助等条款,肯定对家庭的隐性贡献。
婚姻不仅是情感契约,更是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承诺。新规的落地,为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(如需了解具体案例或条款细节,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司法解释原文。)